3月26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强化作风建设,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田湘利主持会议。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我们党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拥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融入职责中、落到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和纪律部队,既是作风建设的推动者,也是落实者。要带头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目标任务,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落地见效。要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循线深挖,又“由腐纠风”双向突破,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不断提升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效能。要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治“蝇贪蚁腐”,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在作风转变、问题解决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聚焦重点抓、盯着问题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坚定不移推进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