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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赵培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0-04-14 03:50:03     来源: 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赵培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培新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赵培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培新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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